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市级信息
市纪委监委
区县信息
金平区纪委监委
龙湖区纪委监委
潮阳区纪委监委
潮南区纪委监委
澄海区纪委监委
濠江区纪委监委
南澳县纪委监委
金平区纪委监委 - 组织机构

汕头市金平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教育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

派驻机构7个,即:金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纪委监委驻金平工业园区办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负责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教育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参与起草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及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工委、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五至第六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此外,第六审查调查室加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全区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对外宣传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全区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