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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溪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蔡春盛、党支部委员郑钦泉等2人私车公养的问题 2024-01-02
河溪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蔡春盛、党支部委员郑钦泉等2人私车公养。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蔡春盛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及规定的情况下,违规审批同意报销其与郑钦泉私家车加油费共38单合计12789.95元(该款在河溪镇卫生院财务记账作支出)。对此,蔡春盛作为河溪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及负责该院全面工作的副院长,应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钦泉作为河溪镇卫生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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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高丰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高隆成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24-01-02
和平镇高丰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高隆成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间,高丰社区先后召开村党员代表春节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向11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人民币6900元;2015年至2020年期间,该社区居委会使用“小金库”向“两委”成员及业务干部发放“春节补贴”共计9.87万元。对此,时任高丰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高隆成应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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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宜椿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4-01-0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宜椿违规配备专职司机。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郑宜椿任和平镇镇长、河溪镇党委书记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擅自安排和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工林某华作为其个人专职司机,负责开车接送其上下班和服务其个人后勤工作。2023年3月9日,郑宜椿因合并其他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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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海门镇政府职工姚伟杰公车私用的问题 2020-11-23
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姚伟杰借至金灶镇政府党政办工作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回其位于潮南区井都镇古埕村的家附近停放过夜,以及多次擅自驾驶该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到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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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河溪镇湖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柳增贤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2020-10-30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柳增贤身为湖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财经负责人,对于河溪镇湖东村巧立名目,发放各项补助给5名两委干部金额共计人民币9400元(其中柳增贤领取补贴1900元)的问题应负直接责任。此外,还存在其他应受处分的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柳增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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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二中队协助负责人郑棉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的问题 2020-10-09
2019年10月12日,郑棉昇身为潮阳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二中队协助负责人,在执法时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故意拖延、刁难车主、不明确作出处理决定,存在滥用职权、乱作为的现象,并从中获取好处费1000元(郑棉昇从中分得200元)。2020年9月,郑棉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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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原综合行政执法局二中队负责人陈楚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的问题 2020-09-30
2019年10月12日,陈楚璇身为潮阳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二中队负责人,在执法时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故意拖延、刁难车主、不明确作出处理决定,存在滥用职权、乱作为的现象,并从中获取好处费1000元(陈楚璇从中分得400元)。2020年9月,陈楚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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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铜盂镇肖渡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治保主任郭汉贤违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的问题 2017-04-10
2015年11月24日,肖渡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治保主任郭汉贤为其儿子扬操办婚宴,规模超过其原上报的计划,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还存在其他应受处分的违纪问题。2017年4月,郭汉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