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问责情况
综合要闻 查看更多
  • 图解纪律处分条例丨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规定
  • 图解纪律处分条例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
  •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 图说|汕头市“百千万工程”工作重点
专题专栏 查看更多
监督检查 查看更多
  • 市纪委监委召开以“头号力度”监督推动“头号工程”会议
  • 吹响冲锋号!以“头号力度”监督推动“头号工程”
  • 护航乡村振兴 | “室组”联动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 护航乡村振兴 | 聚焦守住“两条底线” 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 监督推动城区内涝整治
审查调查 查看更多
  • 汕头市金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武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志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副主席郑耿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郑伟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汕头市龙财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逢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问责情况
  • 河溪镇东陇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汉标失职失责的问题 2024-01-02

    河溪镇东陇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汉标失职失责致辖区内破坏林地建造生基、坟墓、寺庙等问题:2013年9月至2020年期间,东陇村辖区内出现30宗破坏林地建造生基、坟墓、寺庙,面积共8357平方米。吴汉标身为东陇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对辖内破坏林地建造生基、坟墓、寺庙等行为巡查制止不力,还存在违规发包工程项目、违规出租山林地、违规出租建设用地等问题。2023年7月24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河溪镇新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克发失职失责的问题 2024-01-02

    河溪镇新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克发失职失责致辖区内毁林造坟问题。2017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新乡村民游某赋等人在新乡村内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修建祖坟、建造生基共11宗合计2.238亩。在此过程,新乡村委会巡查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新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克发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6月19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汕头市濠江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问责典型案例 2021-12-02

    2015年至2017年期间,马滘街道南山社区未按规定办理集体大额开支事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跟进、制止居民违法占地建房,南山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陈某科对上述问题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连同其他违纪行为,陈某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月浦街道赤窖社区2名干部因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被问责 2021-11-01

    2014年至今,月浦街道赤窖社区发生多宗土地违法案件,存在土地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赤窖社区第一书记谢钦汉、赤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谢宏林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谢钦汉、谢宏林受到诫勉处理。

  • 关于区卫健局副局长叶松国等人不作为 乱作为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的通报 2021-03-02

    关于区卫健局副局长叶松国等人不作为乱作为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的通报   近期,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松国及医政股等有关股室有关人员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对我区营商环境造成损害的问题。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主要情况 经查,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松国任医政股股长期间,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

  • 南澳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问责典型案例 2020-12-02

    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澳大队大队长蔡义得等人休渔监管敷衍塞责问题。2019年5月1日休渔开始后,汕头市南澳县共有50艘应休渔渔船未按规定返回原籍港停泊,南澳大队对此仅发出《责令回港通知书》,对拒不回港的渔船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且对已回港的渔船监管不力,导致5月1日至6月6日一些休渔渔船陆续离港、返海捕鱼,相关人员还在值班记录表上填写“未发现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国家渔业管理秩序。蔡义得履职不力,...

  • 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典型案例 2020-11-28

       2019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以赴助推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潮阳区谷饶镇华光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主任张应川失职失责致辖区内违法加工厂污染环境问题。自2019年3月1日开始,潮...

  • 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党委书记陈伟林失职失责的问题 2020-10-30

    2019年10月,陈伟林作为西二社区党委书记,对于西二社区村民陈某武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私自在西二社区圈占并建成水泥埕作为“民俗馆”配套停车场,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此外,陈伟林还存在其他应受处分的违纪问题。2020年10月,陈伟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