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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溪镇新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克发失职失责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1-02 | 信息来源:潮阳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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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溪镇新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克发失职失责致辖区内毁林造坟问题。2017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新乡村民游某赋等人在新乡村内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修建祖坟、建造生基共11宗合计2.238亩。在此过程,新乡村委会巡查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新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游克发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6月19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