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要进一步到位”④年轻干部要加紧补齐党性锻炼这一课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②作风建设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 “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要进一步到位”②多管齐下增强共产党人党性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综合要闻
查看更多
专题专栏
查看更多
监督检查
查看更多
- 一线:监督“处方”解难题 群众看病有“医”靠
- 一线:监督触角延伸多领域 护航“百千万工程”见实效
- 市纪委监委监督赋能:推动乡村治理精准对接“百千万工程” 实现善治
- 市纪委监委监督赋能:推动乡村建设深度融入“百千万工程”实现蝶变
- 市纪委监委监督赋能:推动乡村产业主动衔接“百千万工程”实现跃升
审查调查
查看更多
- 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卢煜接受监察调查
- 汕头市公安局濠江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国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创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副主席郑学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汕头市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俊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副主席郑学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5-08-21
|
信息来源:汕头纪检监察
|
阅读:590
经查,郑学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失职失责,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目无法纪,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用地审批、资金拨付、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学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学彤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潮阳区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