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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义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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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汕头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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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044
经查,张义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靠工程吃工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义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义良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汕头市龙湖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