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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政协原常委王得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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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汕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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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7904
日前,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澄海区政协原常委王得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得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收储、项目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得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得苞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澄海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得苞简历
王得苞,男,汉族,1966年8月生,广东汕头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党委书记;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澄海区政协常委、一级主任科员。